当前位置: 首页 > 12345 > 优秀案例

机构改革后,价格标签不再发放

发布时间: 2019-04-26  字体:[ ]

  张女士反映“我是药店工作人员,之前可通过出示身份证到物价局免费领取价格标签,但目前物价局已不再发放价格标签,建议部门恢复”。对此,市物价局反馈: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局已撤除。对于标价签已不能继续使用印有“12358”字样,各企业可以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无需备案。张女士表示理解。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局 Copyright ? 2013 南通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办公室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邮编:226018 电话:0513-85215267 传真:0513-85215268 备案号:苏ICP备110268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