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反映“我是药店工作人员,之前可通过出示身份证到物价局免费领取价格标签,但目前物价局已不再发放价格标签,建议部门恢复”。对此,市物价局反馈:因机构改革,原物价局已撤除。对于标价签已不能继续使用印有“12358”字样,各企业可以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无需备案。张女士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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