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创先争优、走在前列,坚持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加快南通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优化科学发展政务环境,组织开展“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着力提升行业作风建设水平。
1.以全面提升市级机关作风水平为重点,组织开展“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督促市级机关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落实“五项制度”、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制定风险防控机制、创树优质服务品牌;组织行风评议员开展更为广泛、深入的明查实访,对问题解决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共同牵头)、市各部门和单位〕
2.以保证有效推进为重点,选择与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的市级机关重点处室、窗口单位开展专项评议。紧扣“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组织行风评议员对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对被评单位开展明查实访,组织开展面对面公开质询评议,督促相关被评单位切实转变办事理念,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科学制定民主评议测评体系,对各被评单位的工作情况通过现场评议、社会调查、企业调查、评议组评议、日常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出名次,结果纳入其所在市级机关部门综合绩效日常考核范畴。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各被评单位〕
3.以为民优质服务为重点,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对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联动评议。坚持上下联动,统一开展对学校、医院、铁路、民航、城市公交、旅游、殡葬、银行、电信、供电、供水等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民主评议,督促被评单位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组织行风评议员对被评单位开展明查实访,督促被评单位深入查摆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点题质询评议,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统一测评体系,确保评议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南通银监分局、市通信行业协会、市各被评单位〕
(二)围绕解决民生具体诉求,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声屏报网“四位一体”运行机制,邀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关系密切的部门或单位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现政风行风热线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充分融合。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打造统一的群众诉求平台、快捷的网络交办平台、实时的信息共享平台、科学的电子监管平台、严格的考核评价平台,完善信息资源联享、话题选择联动、采访追踪联播、跟踪督办联合等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例会、实时监控、考核考评、阶段总结、案例评选等制度,实现政风行风热线联动运行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户外直播活动。建立市、县政风行风热线联动机制。组织政风行风热线开播十周年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文广新局、市信访局(牵头),南通日报社、南通人民广播电台、南通电视台、市信息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市各上线部门、单位〕
(三)围绕规范收费行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着力提升教育惠民水平。
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教育收费的主抓责任、各类学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择校比例等制度、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普通高中超比例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坚持学生自愿、总量控制,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发行、征订行为。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全面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维护教育公平。对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深入治理违规补课、办班、收受学生及其家长礼金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实行直查快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南通市教育收费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纠风办〕
(四)围绕大力弘扬“无红包”精神,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提升医德医风建设水平。
以讲道德、守诚信的“无红包”精神为引领,切实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力度,评选、宣传医德医风标兵、楷模,创树医德医风建设品牌;深化医院、科室、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三级公开承诺制,积极推进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强化医德医风考核,强化对未能拒收“红包”的管理,夯实医德医风建设基础;落实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行为的监管;结合党风廉政督导巡查,开展卫生行风巡查活动;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药品及医用耗材“回扣”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
(五)围绕惠民政策落实,深入开展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着力提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水平。
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涉农补贴“一卡通”直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督查。继续对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清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抓好2011年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积极推进利用网络平台对涉农资金和工程进行监管。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大对面向村级集体收费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合理收费,为控减农民负担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违规收费等各类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违反控减农民负担规定的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南通市涉农负担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南通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六)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控减企业负担工作,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服务企业发展收费优惠政策,完善企业负担监测点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涉企行政性收费监管,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以规范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关系密切的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等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行业诚信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职能、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四脱钩”工作,有效解决重复建会、企业重复入会和重复缴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依托行政权、垄断权强行服务、高收费、乱收费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物价局、市民政局(牵头),南通工商局、市工商联、市政府纠风办,市各部门和单位〕
(七)围绕强化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着力提升维护群众切身合法利益水平。
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行政问责。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八)围绕阳光操作,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着力提升诚信招考招聘水平。
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建立考官、考生诚信档案,强化诚信管理。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九)围绕有效防范风险,深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化解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着力提升管理水平。
1.深入排查资金收缴、管理、发放、使用等各环节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机制,依托现代信息和计算机技术,实行全程监管。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社局、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2.加强对南通援建新疆伊犁州伊宁县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南通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受援地纪检监察组织、南通市援疆前方工作组三方联动监管机制,通过驻点审计、专项监察、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援疆项目实行标前监督、标中监察、标后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维护南通“廉洁援疆”品牌形象。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南通援建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
(十)围绕源头防范,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着力提升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
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查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业诚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安全动态监测。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南通质监局、南通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粮食局、市监察局〕
(十一)围绕规范行为,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巩固评比、达标、表彰清理规范成果,着力提升减轻基层负担水平。
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和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成果,严格报批,规范管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管,坚决纠正加重基层负担的活动。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十二)围绕畅通有序,深入开展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着力提升涉路涉车涉船执法行为。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超载超限车辆治理行为。加强明查暗访,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违规上路上船检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涉路涉车涉船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标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规定,强化源头监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政府纠风办。〕
(十三)围绕习惯养成,强化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责任追究,着力提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道德水平。
坚持机关事业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信息抄告制度,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机关事业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纳入所在部门综合绩效日常考核范畴。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把纠风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范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分解细化责任、量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全面履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配合协调,协助做好所在部门、单位的纠风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纠风办、市直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于3月10日前将全年纠风工作方案、6月15日前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纠风办。
(二)强化监督检查,构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分层级、分区域、分重点的监督检查体系,把推动八项工程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监督工作,搭建市、县、镇、村四级监督网络。加强专项检查,坚持日常督查与重要时期督查相结合、常规督促检查与临时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突出日常监管,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靠各级纠风部门、行评代表、人民群众,依托各种热线平台、新闻媒体、网络载体,把常态监管落到实处。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各县(市)区纠风部门每年要查处1~2件有影响的纠风案件。建立健全纠风案件转办督办和工作考核制度,规范纠风信件的办理程序,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监督,对压案不办、久拖不决、包庇袒护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
(四)强化源头防治,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纠风信息化建设,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科技革新之中,把信息化建设融入到纠风工作,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基层纠风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纠风工作机构。6月底前,各县(市)、通州区纪委要单设纠风室,配齐配强专司纠风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专门的纠风工作组,各村、居要聘请专门的纠风联络员。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具体指导,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引导基层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纠风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纠风干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改革创新、组织协调、化解矛盾、执纪办案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乐于奉献的纠风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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