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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评议日常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4-21  字体:[ ]
 

根据市纪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的实施意见》(通纪发〔201228号),由市评议组通过跟踪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对专项评议处室进行日常考评。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评处室

纳入今年“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评议的25个与市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密切相关的市级部门处室(详见通纪发〔201228号)。

二、考评内容

主要围绕评议工作上报方案、排查问题、推进效能、配合协作、整改提高、规范行为、创新举措等情况进行考评(详见附件:《2012年度专项评议日常考核评分表》)

三、考评方式

由行风评议组通过各专项评议处室上报的工作方案、排查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跟踪督查、明查暗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定期汇总、通报。考核结果按30%比例纳入对专项评议处室年终综合考核得分。

附件:2012年度专项评议日常考核评分表


2012年度专项评议日常考核评分表

考评处室:                      考评日期:2012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考核

情况

得分

备注

上报方案

认真制定并及时上报专项评议工作方案。

6

未制定方案、填报推进表的扣6分。超期上报,每超过1天,扣0.2分。上报方案、推进表没有具体化、责任化、节点化的,扣3-4分;不够具体、责任不够明确、节点不够清晰的,扣1-3分。

排查问题

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排查。

3

未组织排查的扣3分,排查问题不实的扣1-2分。

认真组织开展外部帮查。

3

未组织外部帮查的扣3分;外部帮查流于形式、问题空洞的,扣1-2分。

推进效能

高效、优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40

未能按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表序时进度完成的,有一次扣5分(每季度考核一次)。12月底未启动实施的扣40分;完成量﹤30%的扣30分;30%≦完成量﹤60%20分;60%≦完成量﹤90%的扣15分;完成量≧90%未完成年度进度的扣10分。

认真落实绩效公示制。

10

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未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绩效进行公示的,有一次扣2分。

配合协作

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

10

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不积极配合协作其他部门或推诿扯皮的,有一例扣3分。

整改提高

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4

未制定整改方案的扣4分;整改方案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扣1-3分。

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8

应该解决、能够解决而未及时有效解决的,有一例扣5 分;应该解决、一时条件不具备,但听之任之、没有积极创造解决条件的,有一例扣2分。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

针对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未建立相应长效管理制度的,有一条扣1分。

规范行为

切实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

4

明查实访中有不在岗、不在行、不在状态的,有一例扣2分。

遵纪守法、崇德尚信。

8

处室人员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有一例扣5分;存在违反《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的,有一例扣3分。

创新举措

创新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举措和

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举措

加分

牢固树立“只说怎么办、不说不好办”理念,创新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创新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举措。推进或服务举措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有一项加3分。工作经验或服务品牌得到省级及以上部门肯定的(领导批示、全文专题转发做法),有一项,省级加2分,中央级加5分;被中央级主流媒体(报纸、杂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长篇(800字以上)报道肯定的,有一项加2分。同一项按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合计得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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