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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2-04-21  字体:[ ]
 

2012年,全省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民主评议为抓手,以专项治理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推行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模式

组织省政风热线走进市、县(市、区)开展户外直播活动,逐步推行市长、县(市、区)长上线制度,探索建立对市、县(市、区)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工作考核机制,着力推动县(市、区)全面建立“四位一体”新模式,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健全群众咨询投诉制度,依托“中国江苏网”打造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咨询投诉平台。制定出台媒体选题、播报、跟踪督办联动办法,探索实行政风行风热线与“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联合督查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组织2011年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认真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巩固评议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对学校、医院、铁路、民航、城市公交、旅游、殡葬、银行、通信、供电、供水、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重点评议。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经验交流,组织科学测评体系课题研究,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标准化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抓好对2011年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加强对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清淤工作的监督检查。探索全省农村水利专项资金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组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行为的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及集资摊派行为,巩固专项清理成果。

四、坚决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

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和运动会。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加大活动报批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力度,督促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五、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

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新增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大信访投诉督查督办力度,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实施问责。

六、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积极参与对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督促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促进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高工作透明度,实施阳光考录和招聘。对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坚决纠正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八、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研究制定强化药品集中采购全程监管的实施办法,总结推广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药品使用监管工作经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行为。推进卫生行风巡查活动,强化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预警、处方点评公示、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用药。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索要及收受“红包”、各种名目的回扣、乱收费等问题。

九、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

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组织开展对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和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专项督查。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深入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十、切实巩固公路河道“三乱”治理成果

督促做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任务。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探索建立政企分开、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物流资源规范、公平、有序和高效流动。不定期组织对公路河道执法行为的明察暗访,对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文件、规范执法、规范测速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各种涉路、涉车、涉船违规执法行为。

同时,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等问题,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分开。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等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十一、着力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及纠风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研究出台纠风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重点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并将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总结推广政风行风观察点做法,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覆盖全面、高效运转的纠风预警监测网络,通过主动防范和坚决查纠,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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