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参加对象
2012年度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对象。其中对市级部门进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被评窗口)和与市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密切相关的市级部门处室(以下简称被评处室,名单详见附件一)开展专项评议。
二、活动内容
(一)提升保障能力,为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一流服务。
1.制定保障方案。根据市政府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责任分解,各部门按照职能和市政府明确的完成时限及要求,制定细化保障措施,做到具体化、责任化、节点化。
2.主动抓好落实。根据细化的保障措施,主动牵头,积极协调,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按照“只说怎么办、不说不好办”的要求,不推诿、不扯皮、不回避、不推卸,超前谋划,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狠抓落实。
3.创新服务举措。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一事一议”个性化特色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诺必践。建立健全挂钩联系、定期走访、跟踪服务等服务制度。
(二)提升行政效能,打造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
1.深化政务公开。凡进入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全面对外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确保政务服务行为公开、透明、阳光。
2.提高审批效能。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推行简易事项个人审批负责制。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理事项即办率。全面实现网上运行,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重大事项实行联合会办、联合勘查、联合验收。
3.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要求,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亟待解决的问题,高效快捷“立即办”;老大难问题,迎难而上“主动办”;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实际“上门办”;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新思维“变通办”。
4.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受理、审核、作出决定等行为,严禁插手正常的市场经营,严禁纵容亲朋好友利用自己影响非法牟利,严禁向企业推销产品,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指定产品和服务,严禁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处罚权吃拿卡要。
(三)推行五项制度,全面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新水平。
1.推行五项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干部内部交流轮岗制和失责追究制,完善配套措施,提升绩效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打造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2.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整治“庸、懒、散、贪、慢、推”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虚作为等行为,切实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
3.深化队伍建设。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渠道,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切实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
4.推行干部下访。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切实解决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5.狠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任务面前不推诿、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回避,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
1.动员部署。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动员会。
2.上报方案。各专项评议处室按照具体化、责任化、节点化的要求,制定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有效推进的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填报工作方案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序时进度推进表(附件二)。工作方案、推进表于 4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纠风办。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5月—6月)。
1.组织下访。全面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开展“访百户、进百企”大走访活动,察民(企)情、听民(企)意、解民(企)忧,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破解发展难题。
2.内部排查。结合万人评议意见整改、“五项制度”落实、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开展内部排查,力求找出深层次的核心问题。
3.外部帮查。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邀请社会各界帮助查找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中的存在问题。
4.制定措施。针对走访、内部排查、外部帮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订整改措施。
5.打造品牌。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创新工作举措,拓展工作内容,创出有特色、有亮点的服务品牌。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5月—10月)。
1.明查实访。会同市委“一评五制”工作督导组组织市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市民巡访员、媒体记者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一评五制”等情况开展明查实访,对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督促牵头(实施)部门、责任处室积极履职,对专项评议被评处室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绩效公示情况(附件三),以及推进效能、效率、部门配合度等进行日常考核测评。
2.问题反馈。对明查实访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向相关部门、专项评议处室集中反馈、集中交办。
3.问责处理。市督查办、市政府纠风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一评五制”要求和未能按序时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市级部门,以及存在“庸、懒、散、贪、慢、推”和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4.集中汇报。年中分类召开汇报会,邀请社会各界集中听取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工作汇报。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处室查找问题的态度、广度、深度和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务实性进行评议测评。
5.质询评议。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召开“请人民监督,让群众评议”公开质询评议活动。组织市民、企业、新闻媒体代表对被评处室存在问题进行点题质询,被评处室负责人现场解答,评议代表对被评处室进行现场测评。
6.社会调查。委托第三方以市民和企业为主体,对被评处室机关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0月—11月)。
1.解决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的原则,对落实工作任务、整改存在问题的效果进行总结回顾,进一步梳理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2.整改反馈。各部门、各单位向社会各界反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并了解群众满意度。
3.建章立制。各部门、各单位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构建纠、评、建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4.申报品牌。各部门、各单位总结服务举措,申报优质服务品牌。
第五阶段:总结评先(11月—12月)。
1.工作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各专项评议处室总结主题活动及专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总结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问题整改效果、构建长效机制,以及落实“一评五制”、推进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情况,并填报相关表格(附件四、五),总结报告和相关表格于12月10前上报市政府纠风办。
2.综合考评。按日常考评占30%、年中汇报测评占20%、质询评议占25%、社会调查占25%评价体系,组织市行风评议员统计专项评议处室综合得分。
3.评选先进。评选6个年度“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评议先进处室”,评选一批市级机关优秀服务品牌,从政务中心被评窗口中评选10个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4.结果运用。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向各部门(单位)通报。提请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彰专项评议先进处室、市级机关优质服务窗口。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结果在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核中予以充分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的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查、纠、评、建相统一,将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保障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有效推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于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工作及成效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开曝光一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的典型案例。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对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跟踪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
(四)严明纪律,保证评议公平公正。严格遵守评议纪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各部门、各单位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活动资料、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市级部门和被评处室、被评窗口违反规定的,取消评先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评议代表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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