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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1-04-08  字体:[ ]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升行政效能为核心,以解决机关中层处室、窗口单位“中梗阻”问题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促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南通“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二、参加对象

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单位以及所属处室和窗口单位。其中对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市级机关部门处室和窗口单位(以下简称被评单位)开展专项评议(名单详见附件)。市直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市政府纠风办协助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按照事好办、事快办、事优办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深化绩效管理,扩展机关作风建设成效。

一是科学确定目标。瞄准全省最佳、全国一流目标,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确定内部处室及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的职能目标,深化内部全员绩效管理,有效传递压力,着力解决机关“中梗阻”现象。

二是理顺职权划分。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统筹抓好内部处室调整与职能整合。将重要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保障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明确主体,协调联动,狠抓序时推进。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沿海开发等重大部署,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和“企业转型发展服务年”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大局。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清理精简规范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办事成本和行政成本。

(二)提升服务效能,着力优化发展和保障民生环境。

一是深化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诚信原则,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提供服务的内容、时限和服务标准,并公开具体职能、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和监督投诉方式,公开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二是深化首问负责制。遵循便民、负责的原则,确定首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是深化限时办结制。遵循高效、规范原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机制,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推行重点项目保障制。遵循积极、主动原则,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提前介入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主动服务、高效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快速推进、有效推进。

五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企业利益的问题。遵循为民、务实原则,围绕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取信于民。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抓好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及时、完整公开政务信息、办事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系统功能,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运行水平和实际成效,加强对网上权力运行数据的信息分析,及时发现施政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以权谋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下旬—4月中旬)。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学习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和全市行政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对“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建立以部门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或窗口负责人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全面动员部署。通过聘请监督员、开辟网上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中旬—9月)。

1.查摆问题。对照活动有关内容,立足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围绕工作重点,着力解决难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业务带队伍”的原则,组织并督促各处室、窗口单位开展多轮次、不间断的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走访服务对象、组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深入查找和剖析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

2.再造流程。进一步清理职权,再造流程。职权清理、流程再造及公开承诺的有关情况在相关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突出制度规范建设,建好制度,用好制度,管好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3.打造品牌。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把创新工作举措、拓展工作内容、打造服务品牌作为主题活动的突破口,大胆探索,大力推进,力争创出有特色、有亮点的服务品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申报优质服务品牌,召开全市打造服务品牌现场推进会。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5月—10月)。

1.明查实访。以被评单位为重点对象,组织市专项评议组、各新闻媒体参加,采取召开被评单位服务对象座谈会、走访群众和企业、查看资料、项目跟踪实访等方法,深入了解被评单位机关作风、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处室和窗口单位整改,市专项评议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2.质询评议。9月—10月,组织召开以“请人民监督”为主题的公开质询评议会。以被评单位为重点对象,分类组织有各被评单位服务对象、管理对象、自聘行风监督员、市专项评议组成员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群众代表、企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质询评议会,由参会对象对被评单位存在问题进行现场质询、提问,被评单位领导现场解答,适当插播明查实访短片。质询评议会向媒体公开,现场接受群众电话和网上质询。公开质询评议会结束时,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单位进行现场评议测评。

3.社会调查:10月,以管理和服务对象为主体,委托南通调查队对被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0月—11月)。

1.整改反馈。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按照“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的整改标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加强整改结果督查和反馈。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因客观原因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出合理说明。

2.建章立制。针对管理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行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第五阶段:总结评议(11月—12月)。

1.工作总结。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并上报主题活动及专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总结查摆问题、整改措施、长效机制构建等情况。

2.民主评议。12月,组织召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开展专项评议,市专项评议组对各被评单位开展评议工作情况进行点评,现场组织市专项评议组成员对被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测评。

3.日常考评。组织市各专项评议组组长对各被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以及办理举报投诉情况进行考评。

4.评选先进。组织各专项评议组组长对被评单位评议结果进行汇总,按质询评议占 30%、民主评议占30%、社会调查占30%、日常考评占10%的评价体系,统计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排名前16名的被评单位评定为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在被评单位主管部门中,组织市行风评议组成员推荐6个“组织工作优秀单位”。组织社会各界对部门申报的优质服务品牌进行评选,评选出“市级机关优秀服务品牌”。

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单位”、“组织工作优秀单位”、“市级机关优秀服务品牌”进行通报表彰。被评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单位”的处室,同时作为“市级机关先进处室”。专项评议结果在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中予以充分应用。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工作作为积极履职、优化环境、促进机关作风、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和普通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查、纠、评、建相统一,将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贯穿于活动全过程。要拓展群众和企业诉求渠道。要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和市专项评议组要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等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群众和企业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促进机关作风、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构建长效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主题活动和专项评议中形成的好做法、新成效、好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要公开曝光一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的典型案例。

(五)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严格专项评议纪律,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活动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利用专项评议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活动组织者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取消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单位”评选资格;评议代表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代表资格。

 

附件:参加“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专项评议单位

 


附件:

 

    参加“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专项评议单位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能源交通处,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力能源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救灾和社会救助处,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利用管理处,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城乡建设局城市综合开发处、工程建设管理处、风景园林绿化处,市规划局建设规划处、市规划监察支队,市城管局市容和户外广告管理处、环卫和渣土管理处,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政策性住房建设管理处、房屋产权监理登记中心,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农委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水利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区水资源管理处),市商务局开发区管理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市卫生局医政处、卫生监督处,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市物价局产品价格处、服务价格处,市安监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处、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旅游质量监督所,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市港口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南通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支队、八仙城分局、公平交易处,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征收管理处,南通地税局稽查局、税征管理二处,南通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稽查处,南通海关特殊区域监管科、通关科,南通海事局指挥中心、监管处,南通检验检疫局植物检验检疫处、卫生检疫处,南通烟草局(烟草公司)卷烟营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南通消防支队防火处,南通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配电运检中心,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营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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