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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物价局上线回复

发布时间: 2013-05-28  字体:[ ]
 

520日,我局参与了“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直播,需要节目后进一步核实反馈的问题有3个,其中咨询1件,投诉2件。我局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投诉件,局主要负责人明确由局纪检组长和分管局长共同牵头,责成相关处室和有关县(市)、区物价局深入调查处理,严格依法履职。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关于听众咨询电话移机费用的有关情况

节目快结束时,有听众打进电话咨询固定电话移机费用标准,因时间关系未能接进直播间。当天下午,我局与咨询人取得了联系,告知其办理固定电话移机业务需要交纳的费用,咨询人表示满意。

二、   关于市民反映购置橱柜套餐的有关问题

电台节目组在前期采访过程中,有一周姓先生反映:他在某大型卖场的大唐宅配橱柜预订了一套促销的橱柜套餐。促销单上注明5000多元的套餐包括地柜、台面、吊柜、水槽。但周先生下单时发现,五金件由经销商原先承诺的品牌五金变成了经销商口中的“标配五金”,如果要用品牌五金还需要另交费用,而且这一点在当初的订货单以及促销套餐中都未提及以及公示。

对此情况,我局组成了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调查。 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周先生因商家供应品牌五金件不是标配五金件问题而退单,即交易未实际形成。

对此类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提醒力度,提醒消费者在订购商品时要尽可能弄清楚、想细致、写全面,要求商家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规定和促销行为,避免价格纠纷发生。

三、关于反映如皋物价局对执法停车场乱收费行为处理不作为的问题

     节目中有听众反映如皋市物价局对该市执法停车场乱收费行为处理不作为。节目当天下午,我局即向如皋市物价局了解了相关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510日,有听众在南通92.9交通广播中反映如皋磨头光明停车场在为苏FL**88轿车实施交通事故救援中存在乱收费行为,电台分别将此问题交给了如皋市公安局和如皋市物价局处理。该停车场在该起交通事故救援中共收取费用1800在如皋市物价局调查时,停车场已向当事人退款1000元。如皋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于516日进行了审议,拟不予行政处罚。

如皋市物价局向我局反馈情况后,我局要求如皋市物价局一方面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慎重处理此事,另一方面要主动与电台进行沟通联系。目前,如皋市物价局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我局也主动与电台进行了沟通。后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跟踪督促工作,及时汇报最终处理结果。

                                                南通市物价局

                              201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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