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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8月29日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12-09-27  字体:[ ]
 

829日中午,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华率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节目直播,与听众进行了交流。直播后,王华副局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市局将栏目组交办的26个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要求相关警种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把手亲自抓,对所涉问题立即整改,限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当事人反馈。目前,26个问题全部与当事人进行了联系沟通和答复。

1、沈先生咨询寄送的违章通知书收不到及发现违法套牌后如何维权

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专门和沈先生进行了联系,其反映收到交巡警二大队822日寄给李某某的违法告知信件,而其家中并无此人居住,沈先生担心车主收不到违法告知而误事,现其已将来信退回,要求交巡警支队核查改正。经查,李某某(男、河北沧州人,身份证号132928****06073019)曾于2004年前后租房居住在学田苑50***室,于2004128日登记了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车号为苏FW26**,联系地址为学田苑50***室。2005年,原房主将房子卖给了沈先生,沈先生与李某某互相并不认识。交巡警支队科技大队民警与李某某取得联系后,将苏FW26**的违章信息与李某某的手机号137****2999进行了绑定,今后违章提示将通过短信发送,不会再发送告知信。科技大队民警将此情况向沈先生进行了反馈,其表示理解。

此外,沈先生反映其8月中旬的一天在学田新村内发现一辆用光盘遮挡前后牌照的轿车在新村内几个银行柜员机周围活动,有从事犯罪活动嫌疑。沈先生在扬子晚报上看到有关盐城市智能交通的报道,能够自动发现套牌车辆,询问南通是否能够做到。科技大队民警将南通市“3.20”工程高清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及交巡警支队查处遮挡号牌、套牌、假牌的主要工作举措向其进行了介绍,其表示满意。

2、何女士反映渣土车闯红灯、撞人存在安全隐患    

我局交巡警支队专门与何女士进行了沟通,详细宣传了交巡警的相关工作情况和具体做法。一是定期走访大型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抓驾驶人安全教育。二是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规定大型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对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多的企业,限制发放或收回通行证,倒逼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三是对运输车辆增配辅助右后视镜,消除驾驶人视线盲区,同时增加转弯、倒车语音提示设备等,提高安全系数。另外市政府正在对渣土车加装密闭化装置和GPS定位系统,并出台有关管理办法,扩大渣土车的限行范围,在中心城区设置24小时禁区,严禁渣土车驶入,最大限度地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何女士对答复表示满意。

3、曹女士咨询电动汽车能否上牌 

我局交巡警支队专门与曹女士进行了联系。告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动汽车列入机动车范围管理。凡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范围内的汽车,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牌照、上路行驶;反之,目录上没有的汽车,就不能登记上牌,上路行驶。在沟通中,提醒曹女士,在购买电动汽车前,一定要向销售商核实车辆是否已纳入国家公告目录内,并索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相关上牌资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向曹女士提供了车管信息服务热线89100000,欢迎其随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4、陆女士反映濠东、濠南路口红绿灯直行、左拐同时放行不安全

我局交巡警支队专门与陆女士进行了沟通。告知城市道路上的交通信号灯是由城建部门在道路建设时同步设置的,道路建成验收通过后,交通信号灯就移交给公安交巡警部门进行保养维护。我市城市道路目前设置的交通信号灯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的,直行与左转同时放行的路口在我市的确存在,主要是因为道路宽度过窄,不能够划分左转车道和直行车道,不具备分开放行的条件。其反映的濠东路濠南路口,该路口四个方向路幅均较窄,尤其是濠南路,路宽仅9,还要分上下行,一个方向仅能施划1条机动车道,左转、直行和右转只能同时放行。在通过此类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之后再通过,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陆女士对答复表示理解。

5、王先生咨询高速路节假日免费会不会堵

我局交巡警支队与咨询人主动联系,介绍了国务院近期下发的通知,规定今后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四个节假日,小型客车可免费通行全国收费公路。该规定的出台,将会推动高速公路车流量高位运行,出现小型客车占比较多的交通流量结构。告知下一步我们会对重大节假日的交通流量进行全方位的研判,积极协调管理公司、清障、路政等联动单位,修改完善《大流量交通组织分流预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尽全力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王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6、张先生咨询卡车驾驶证怎么年审 ?

我局交巡警支队主动和张先生联系,向其宣传了今年上半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规定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大中型客货车及校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日内或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前30日,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到户籍地或暂住地所辖县(市)区交巡警大队或车管所、市区相关大队(一、二、三、四、五、六、九大队)接受审验教育。驾驶证审验有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人,应当到车管所参加为期7日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二是未记满12(1-11)的驾驶人,应参加户籍地或暂住地交巡警大队或车管所组织的不少于3个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

7、葛先生咨询驾驶员培训需要的条件

我局交巡警支队与咨询人进行联系,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建议葛先生向交通部门进行咨询。 

8、陈女士咨询摩托车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我局交巡警支队专门与陈女士进行了沟通。告知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摩托车从注册起9年达到报废期,9年期满后,如果安全机件符合技术标准,最多可再延缓3年报废。所以,摩托车从注册起最长使用期限为12年,逾期必须强制报废。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携带车主的身份证明、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办理报废手续。在沟通中,我们提醒陈女士目前市区有机动车回收企业4家,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报废手续。切勿私自拆解机动车或将车辆直接出售给废品收购者,一旦车辆零部件被非法拼装、改装,发生交通事故,将给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朱女士反映光明南村新村路口设置铁栅栏出行不方便 

接到朱女士反映的问题后,我局交巡警支队派员专门到实地现场勘查。经查,光明南村小区大门距跃龙南路虹桥路口仅为130余米,出入口距信号灯路口过近,高峰时排队车辆超过小区出入口,如在中间隔离护栏开设出入口,行人横穿道路时将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不宜设置人行横道线。此外,为解决邻近公交站点乘客方便过街,交巡警支队将积极联系公交公司,对此站点适当迁移。在未迁移前,周边小区居民及公交站点乘客如有过街需求,可由跃龙南路虹桥路口人行横道线通过。朱女士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10、余先生反映通州区一砖瓦厂夜里34点还有卡车在营运噪音扰民有超载的可能

我局交巡警支队与反映人进行沟通,经核实,余先生反映的砖瓦厂为通州区石港镇砖瓦二厂,位于石港镇石东村,厂方自建一条长500、宽3.5的水泥路与海五公路相连,水泥路两侧住有石东村居民。2011年因石港砖瓦二厂运输车辆噪音大、车辆震动影响周围居民房屋安全等问题,当地居民与厂方发生争执,后由石港镇政府出面,召集厂方与居民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在该水泥路上设置了限速2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降低车辆行驶速度;二是设置会车点,要求所有车辆在会车点会车,三是要求夜间行驶的车辆禁鸣喇叭,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近一年来,居民投诉明显减少。但是由于极少数驾驶员不遵守规定,夜间鸣笛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交巡警部门将积极会同石港镇政府与厂方进一步协商,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规定,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大对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周边居民交通安全。余先生对答复表示理解。

11、一热线听众反映车管所下雨不好验车

我局交巡警支队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告知我市车辆检测线均以电子设备进行相关数据的采集,下雨天车辆制动系统容易出现偏差,导致车辆制动数据会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为了避免数据失实,所以下雨天车辆检测部门均不进行车辆检测业务的办理,对此车管所已对外进行了公示。该听众对此答复表示理解。

12、王女士及一热线听众咨询如何识别、防范传销被骗 

我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与咨询人进行了联系。一方面详细介绍传销的特点:一是传销犯罪组织非常严密,行动非常诡秘。二是传销组织除“拉人头”外,现在又出现“传商品”“加盟店”的形式。三是编造“神话”,反复洗脑。四是受害者多为自己的亲属。另一方面,揭露了传销以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让你放松警惕;然后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等,对你进行控制;网络传销以购物高额返利为诱饵,进行加盟会员,或购买原始股等,拉你入伙,指明规律和特点,提醒做好自身防范工作,避免受骗上当。

13、王女士、顾女士咨询电子护照如何办理? 

我局出入境管理处专门与王女士、顾女士进行了沟通,告知其在国内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询问。申请人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采集指纹及签名信息。出入境管理处向王女士、顾女士提供了咨询电话:0513-85021855,欢迎随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14、薛先生反映医患纠纷一方涉嫌上网发帖涉及个人隐私,希望公安机关能删帖 

我局网络安全管理支队专门跟薛先生联系,了解到一网民在网上公布其去世母亲的病情以及身体检查报告等信息,薛先生要求查处该网民。根据相关法律,涉及侵犯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或到法院提起诉讼,或到公安机关报案,薛先生已于今年5月份到新城桥所报案,并称新城桥所已立案。经了解,目前该案新城桥派出所正在侦办中。

15、陆先生咨询有人在濠滨论坛发帖侮辱他人,公安机关能不能删帖? 

我局网络安全管理支队专门与反映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其宣传各个网站对于删除帖子的规定,是通过专人监控或者后台技术等方法实现删帖,这个方面不属于公安的职责权限范围。同时告知他对在互联网上发布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淫秽色情恐怖等9类违法信息的,公安机关会及时取证调查,依法处理。同时向薛先生介绍可通过南通“警民E家”、“南通公安”微博等平台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其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

16、一热线听众咨询如何防范短信诈骗?

我局刑警支队与反映人进行了宣传和沟通。一方面,详细介绍了公安机关在宣传防范和专项打击此类诈骗活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另一方面,揭露了当前以电话欠费、网络购物、购车退税、冒充熟人QQ聊天借款及贷款理财等方式诈骗犯罪惯用手法和出现的新形式,指明其规律和特点,提醒做好自身防范。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不要泄露银行密码和个人信息,更不要将资金转入陌生账户,遇事多与亲友商量,避免受骗上当。

17、顾女士咨询夏天家中开窗户易被小偷光顾,如何防范 ?

我局刑警支队与顾女士进行了沟通,告知其夏季历来是侵财性案件高发的季节,对此,一方面我们加大夜间巡防人员的投入,推动老小区技防、物防建设,提高基础防范效能;另一方面,我们加大了专项打击力度,部署开展夏季百日打防行动,针对入室盗窃、路面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这段时间以来,相继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破获了一批系列盗窃案件,追缴了一大批赃款赃物,有效遏制了案件的高发。当然,抓好防盗的关键还在于自身,要时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住宅防盗措施,特别是在白天出门、夜间休息时要关锁好门窗、加固门窗,在洗手间或者阳台等区域安装小功率的灯泡夜间开启,起到震慑作用,而且家中尽量不存放大量现金。一旦发生案件,要及时报警,积极提供线索,为公安机关及时侦破案件创造条件。

18人民东路拓宽后,马路中间多了道防护栏给附近居民带来烦恼,地下通道形同虚设根本没有人走

人民路是贯穿市区东西的一条重要通道,车流、人流较大。原时代超市(即现在的乐天玛特超市)地下通道未建设之前,该路口为信号灯控制路口,早晚高峰期间,南北向横穿道路的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需求非常大,对东西正常车流造成了很大干扰,时常发生交通拥堵。为彻底解决该路口的通行矛盾,实现人车分流、确保交通安全,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该路口新建了地下通道,从而减少了交通冲突点,提高了通行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该路段交通拥堵状况已基本得到有效解决。

该地下通道在设计时已经考虑了非机动车的通行,在上下步行台阶的两侧均已设计了可供非机动车上下通行的便道,非机动车如需横穿马路就可以通过地下通道通行。关于在时代超市门口开辟通道的问题,经研究认为:不宜在时代超市路口处开辟新的非机动车出入口,这样才能保证人民东路通行秩序的良好。针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问题,我局交巡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秩序良好。

19徐女士反映中央路与星湖大道交界处北侧的红绿灯,直行灯等待时间长为2分钟设置太不合理

信号灯的配时主要是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流向及事故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的,同时随着路口流量流向的不断变化而调整。目前,市区各个信号灯控路口均根据各个时段的交通流量的变化采用多个配时方案。根据徐女士的建议,我局交巡警支队已组织人员对中央路星湖大道路口的道路交通流量作深入调查,根据流量的调查结果对该路口信号灯配时作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

20汤先生反映823号下午驾车到市车管所进行年检,验车过程中工作人员说该车电子刹车不灵需重验,等重交了40元再上线检测电子刹车就灵了,认为车管所有错。

我局交巡警支队及时与反映人联系,经了解,823日下午,汤先生驾驶苏F85D**轿车,在越江路口老车管所进行车辆年检时,汽车手刹检验不合格。后汤先生自行将车开到通安公司安检调修线,要求调修人员为其进行调试。当时,通安调修部接待工作人员葛华,认真查看了汤先生提供的车辆检验不合格报告,发现其灯光和手刹技术参数不合要求,在对灯光调试完毕后,工作人员葛某违反操作规程对手刹进行调试,造成了车主误解。市通安公司得知此事后及时与汤先生取得联系,已将40元费用当面退还给汤先生。同时对葛某违规操作及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通安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汤先生对于上述处理表示十分满意。

21开发区四海家园小区南门向东20左右的红绿灯处,经常有车辆不按交通指标标志行驶,陈先生建议在此处安装摄像头

我局交巡警支队对陈先生提出的在开发区四海家园小区南门向东20左右安装摄像头建议,将立即组织专人开展实地调研,对符合安装电子警察条件的,我们将迅速落实建设规划。

22、李小姐反映423在工农路与濠南路路口过红绿灯的时遇前方交通事故,变道通行被电子警察拍到闯红灯,认为交巡警没有调查清楚闯红灯的缘由就处罚很不人性化。

我局交巡警支队根据反映的情况,迅速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经过核实,在李小姐违章的时间段,工农路濠南路口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李小姐反映的情况属实。支队已经根据法律规定对李小姐的闯红灯违法行为作了删除处理。

23、孔繁星反映每天12点后驾车途经外环北路高架时发现高架上有很多大型的货车、卡车,造成高架上车辆积压,这个时间段没有交巡警在现场执法,长期这样会影响高架桥的使用寿命,出现像哈尔滨高架桥坍塌事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道路基础设施投入,城市高架道路网结构逐步完善,给市民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部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加之公安交巡警部门人员紧缺,高架道路上交通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局交巡警支队将进一步优化勤务模式,加大巡逻密度与频次,对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货车上高架进行劝导、纠处。同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高架道路通行规定以及违法上高架道路的危害,以此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交巡警支队还将加快高架道路监控建设进度,积极研发高架道路交通违法自动报警、自动比对、自动抓拍等系统,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为市民群众积极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4康先生反映去年1126号在如东袁庄高速段超速行驶,被电子警察拍到上了网,处理单位是海晏派出所,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处理单位变成如东袁庄交警中队,其认为公安机关执法随意

如东县局根据康先生的反映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经与康先生了解核实,其于20111126826分左右驾驶苏F20C**小型汽车在如东X301线57KM600M处超速行驶,核定限速70KM/小时,实际行驶速度105KM/小时,被公路卡口设备采集到该信息,由如东交巡警大队袁庄中队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经与康先生本人沟通其超速行驶的相关信息数据属实,无异议。至于其反映的原先“处理单位写的是海晏派出所”,后来“竟然变成了如东袁庄交警中队”,“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经向交巡警、科信部门了解,不可能产生这种现象,采集机关是自动生成的,输录入采集民警后采集单位自动生成,采集单位也可是选项。在交巡警全部采集机关中均无“海晏派出所”选项。因此,不存在公安机关随意执法问题。

25、朱先生反映今年36号他的妻子骑电瓶车在八一路被一辆货车撞倒导致脚踝骨骨折,后观音山派出所处理暂扣了肇事车辆,可三天后肇事者将车取走,时隔6个月事故还没有处理结束,其认为观音山派出所民警的处理方式与态度存在很大的问题

崇川公安分局根据朱先生反映的情况,迅速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核实,201236,朱先生妻子李某骑电瓶车在观音山街道八一路上被严某某驾驶的苏F25***汽车撞倒左侧后踝骨折医治三个多月。619日李某到观音山派出所称医疗已经终结,要求公安机关调解,调解中严绍立称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需要对方提供误工证明,护理证明,以及病假证明。李某遂提供“南通宏源印染有限公司”误工证明及护理证明。可严某某提出误工证明有假,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之后,观音山所民警几次带双方当事人至保险公司审核保险理赔材料并请交警二大队确认交通事故责任,816日交警二大队出具责任认定书严某某承担交通事故全责。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金额均无异议,但对理赔材料的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一直调解未果。最终经观音山派出所工作,双方于829日签定调解协议,严某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11700元, 并于93日全部付清,双方无异议。

26、今年4月份,我市出台了《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张先生认为《办法》出台得很及时,可是却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今年71日,《南通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公安机关主要是抓好两方面工作。一则抓“软性”的宣传引导。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制定宣传计划,开设专题专栏,全面、反复宣传养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南通电视台、南通广播电台、南通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同时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传播媒介,广泛地扩大宣传影响面,让全市上下了解养犬管理的具体要求,增强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二则抓“硬性”的管控惩处。以推动犬只留检所建设,来促进市区养犬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切实解决市区狗患问题。目前,犬只留检所建设方案已在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犬只留检所建成后,市区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违章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对一户养多只犬、大型犬、无证犬、流浪犬、发病犬坚决予以收容;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阻碍养犬管理或纵犬伤人、扰民行为,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犬主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养犬问题从《办法》出台到规范有序,其间也有一个过程,公安机关将竭尽全力做好这方面工作,营造温馨环境。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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