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民防知识教育内容(咨询与建议)
答复:周先生提及的关于民防知识教育的问题很重要,关涉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生命和安全。对广大公民进行民防知识教育是我局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能,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民防知识教育工作,与市教育部门密切合作,建立组织,制定目标,实施推进,目前在多个层面开展民防教育工作。一是在中学初二年级全面开设民防教育工作课,每年约有3万余学生接受教育;二是在7所小学建设民防教育主题馆并进行小学民防教育试点,总结经验,下半年将选择一个小学召开小学民防教育推广会,在全市小学四年级开设民防教育课程;三是在社区开展民防教育,全市包括县(市、区)主城区的238个社区建立民防工作站并开展民防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民防教育活动;四是党校、机关、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进行民防教育。五是与如东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和市江海绿洲教育基地合作,设置民防教育课程,进行民防防护技能训练。
今后我们将结合全市民防教育的情况,加大教育工作力度,拓展教育领域,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效果,让更多的人接受教育,让更多的人懂得防护技能,创建一个繁荣、祥和、幸福、安全的社会。
2、金辉花园地下人防工程能否改为车库(咨询与建议)
答复:金辉花苑是拆迁安置小区,共有4处人防工程,2处工程平时设计功能是停机动车,另2处工程平时设计功能是仓储或停非机动车。2处机动车库都用于停机动车,停车位全部得到利用,因使用率高、管理规范,2014年民防局召开拆迁安置小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现场会,将金辉小区做为观摩现场。1处平时功能为仓储或非机动车的工程用作社区活动中心,成为居民活动和健身的场所,多次在媒体上宣传;另一处社区暂无使用需求,由社区管理。
此问题与在线实际提问有误。在线实际提问是:我是金辉花苑的业主,拆迁安置小区的人防工程不是免费使用的吗,为什么还收费?
回复:民防局将拆迁安置小区的人防工程免费移交给区政府使用管理,没有收费。小区将人防工程用于停车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但开放停车会有一定资金投入,有使用管理成本,据了解,停车使用管理费每个车位每月80元,由物业公司收取。
3、8月1日为什么没有防空警报(咨询与建议)
答复:今年7月29日,我局接到省民防局关于9月18日统一组织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后,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8月1日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暂停。后续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我局将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及时公告鸣放。
4、咨询人防工程办理收费等事宜(咨询与建议)
答复:从今年的5月20日起,符合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条件并经易地建设审批的项目,须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我市目前执行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为全省最低标准,即:按应建而未建的人防工程面积2400元/平方米缴纳。为残疾人、养老等服务社会福利项目、市容环境卫生项目、营利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可以减半征收。校舍安全工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根据人防行政审批权属地管辖的有关规定,以上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崇川区和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通州区、滨海园区及其他县、市有各自的结建政策,详情请与相关县(市、区)人防部门联系咨询。
5、住宅小区能不能不建人防工程(咨询与建议)
答复:按照《人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办法》,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制定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或者减免易地建设费的优惠措施。住宅小区如因地质、地形、结构或者其他条件限制,不能结合地面建筑就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须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进行易地修建和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而未兼顾的,建设单位也可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目前我市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执行全省最低标准,即按应防空地下室而未建每平方米2400元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业务,均在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2楼C207、C208民防局窗口办理,电话59000980、59000981。
6、人防地下室属于开发公司还是属于人防办,产权属于业主的吗?开发公司好出售吗?(咨询与建议)
答复:人防工程属于国防战备设施,我市竣工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应当进行人防工程资产登记。根据市政府要求,所有人防工程由民防局(人防办)管理。人防工程坚持有偿使用原则,开发利用应当获得民防局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尚未对人防工程产权予以明确。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工程优先归全体业主使用,不得出售或附赠。
7、盛和永兴花苑所提使用费与居民心理价位相差太大。(投诉)
盛和永兴花苑人防工程面积7034平方米,设计机动车停车位122个,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开放用于夏季纳凉。
我局与永兴花苑社区居委会黄书记就人防工程使用事宜进行过沟通。黄书记反映了小区停车难的实际情况、业主的诉求、物业公司的难处,也谈了街道对他们的要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介绍了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分析了人防工程使用的技术性问题,最终黄书记也认为办理使用确实有困难。
民防局一直鼓励、支持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人防工程应当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民防部门收取的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核定的价格标注确定,民防部门没有自由裁量权,不是想收就收,不想收就不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或者与使用者协商定价。根据市财政局、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目前市区人防工程收费标准为22.9元/平方米·年。
此外,盛和永兴花苑人防工程如果投入使用,还会产生停车场设置等一次投资的费用,以及用电、管理、保洁等日常性费用。盛和永兴花苑小区地面停车一直未收费,如果地面停车也能收取一定的费用,地下停车收费的问题才可能让为业主接受。目前社区的同志感到地面与地下统筹难以实现,地下停车难以达到一定的使用率,想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但物业公司考虑到停车率问题不愿意负责,所以至今未办理使用手续。
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依靠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工作,向业主宣传政策、讲明情况,让业主充分认识到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都是停车资源,都应该缴纳使用费用,享受停车权利的同时承担义务。
8、崇川区钟秀街道毓秀小区人防工程移交使用,但半年多过去了,开放时间任然遥遥无期,阻力来自哪里?(投诉)
毓秀小区有人防工程一处,面积为5529平方米,小区内其余地下工程都属于普通地下室,不在民防部门管辖范围内。该工程竣工后,长期未办理人防工程资产登记手续,由建设单位管理。2013年市政府出台拆迁安置小区人防工程免费移交区政府使用管理政策后,我局责成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维修整治。
2015年5月,已办理三方移交手续,区住建局、钟秀街道、物业公司已接收,何时能面向业主开放停车可咨询物业公司。
9、崇川区文峰街道五一新村地下人防工程变成了驾校的培训基地,小区居民无法将车停到地下。(投诉)
五一新村人防工程于2006年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南通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依法办理了使用手续,使用期至2016年底为止。但签订使用合同以后,工程没有使用。在此期间,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将工程出租给驾校作为培训场地。我局在今年3月的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合法使用单位宏泰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查明原因,做出整改。
对于该人防工程下一步的使用问题,鉴于该工程属于拆迁安置小区人防工程,我局将在2016年底原使用合同到期后,负责收回该工程,并按规定免费移交区政府使用管理。
10、怡园北村人防工程租给人家做教练场,有异议。(投诉)
怡园北村人防工程使用人与市民防工程管理中心签订了使用合同、维护管理责任书,缴纳了相关费用,取得了合法使用手续。承租后,使用人张贴了停车场招租海报,但一直无人认租停车位。该承租人为了避免停车场闲置、亏本,故将人防工程临时作为教练场使用。我局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与承租人进行了沟通,承租人承诺如业主愿意租用人防工程停车位,将优先满足停车需求。
11、众和花园地下人防工程租给别人卖水果。(投诉)
该人防工程属于早期人防工程,不具备停车功能。根据相关规定,我局为了管好、用好老旧人防工程,因地制宜开发利用。该人防工程使用人已按规定办理了相关使用手续,用于存储水果。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局 Copyright ? 2013 南通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办公室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邮编:226018 电话:0513-85215267 传真:0513-85215268 备案号:苏ICP备110268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