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下原的朱国林是做苗木生意的,主要是收购拆迁户家里的树木,一般是和拆迁户谈妥价格后,就把树挖走,但有一笔交易,却让他“树”财两空,朱国林把买树的钱付了,但树却没了踪影,想把钱要回来,对方又不同意,说是他违约在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朱国林说,这里原本是一户人家,屋旁有三大两小五棵银杏树,2013年8月,如皋市长江镇二百亩村八组开始拆迁,他就准备买这户人家的这几棵银杏树。
于是,朱国林就把余款7000块钱也付给了对方,他说,当时既没有订合同,也没有打收条。
不久,这户人家就拆迁了,朱国林说,他当时只把两棵小的银杏树搬走了,而三棵大的还留在原地。
此后,每隔几天,朱国林就会去看一下留在这儿的几棵树,就这样过了三年,去年8月27号,当朱国林再次来看树时,发现树被人挖走了。朱国林找到对方询问,对方否认树是自己卖掉的,于是,朱国林报了警。
于是,朱国林提出了退钱的要求,没想到,对方不仅不答应,还指出,是朱国林违约在先。
树没了,钱也要不回来,朱国林很着急,一年来,为这事,他也一直在和对方沟通,可对方还是不愿意给,如今,对方拆迁了,住在哪里,他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们是长江镇二百亩社区的人。如今,找对方只能打电话,可有时候,电话也联系不上。
为了找到银杏树原来的主人蒋海英,帮忙记者来到了长江镇二百亩社区,通过社区里找到了她,但蒋海英的说法和朱国林所说的,却有着不小的出入。蒋海英承认,拿了朱国林7800块买树的钱,但是,她还说,当时卖的不是五棵树,是四棵,而且朱国林挖走的是两棵大的,当时是订了合同的。
至于为什么去年把剩下的两棵树又卖掉,蒋海英说,按照合同,这两棵树在就该搬走,是朱国林没有履行合同上的约定。
蒋海英说,她父亲把这两棵树以700块钱的价格卖了出去以后,朱国林就报了警,说有人偷了他的树。
至于为什么去年把剩下的两棵树又卖掉,蒋海英说,按照合同,这两棵树早就该搬走,是朱国林没有履行合同上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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