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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城东雅苑:小区配套用房 产权到底归谁?

发布时间: 2017-08-22  字体:[ ]

  一个新建的小区,除了住宅楼之外,都会建一些配套用房。近几年,关于这些配套用房的性质,产权,不少小区都闹过纠纷。这不,最近,通州区金沙镇城东雅苑的业主们就找到我们,他们质疑开发商,占用了小区的配套用房。

  来到城东雅苑小区,不少业主已经在门口等我们了。他们跟开发商有争议的就是小区门口的这栋两层楼房。

  业主们拿出了自己的产权证,土地证,上面的一张示意图显示,这是小区的配套用房。他们认为,既然是配套用房,又在小区里,那么,房子的产权应该就是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现在,开发商凭什么把房子租给了早教中心?

  业主们的态度很坚定,那么,这个所谓的小区配套用房的产权究竟属于谁呢?记者联系了城东雅苑的开发商,他们告诉记者,为了这事儿,政府也调解过,也做了解释,这栋房子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双方都说这个房子是自己的,这事儿要搁在以前就难办了。但是现在,我们了解到,关于配套用房产权的归属,从2014年起就有法可依了。

  记者查询了南通市关于小区配套用房的相关规定。2013年年底,南通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到,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按照用途分为非营业性配套用房,营业性配套用房和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

  其中,非营业性配套用房是指,物业管理用房,门卫室,公厕,配电房等为所在小区服务的用房。它的开发建设成本已经列入住宅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那么这样的配套用房,它的所有权是属全体业主所有。

  而营业性配套用房,它的开发建设成本是没有列入住宅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比如配建的商铺,超市等商业服务用房。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

  而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政府投资,开发商代建,产权归政府所有,比如幼儿园,社区养老机构,菜市场等。

  那么,按照开发商提供的材料,城东雅苑小区的这栋配套用房应该就是属于营业性配套用房。同时,开发商也说了,如果业主们还是不理解,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们会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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