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家住崇川区学田南苑16栋楼的周女士致电政风行风热线反映,向开发商购买了车库,但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如今开发商不见了,车库收据上盖的还是物业章,产权证更没了着落。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姜志清介绍,经查阅相关资料,目前学田南苑16栋楼的所有车位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在购买车库时应事先了解清楚,开发企业出售的是车库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开发企业只出售车库使用权、不出售所有权,这类情况在市区并不少见。如果开发企业只出售了车库的使用权,购房者是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市区北濠桥新村的车库收据上明确注明了只出售使用权。而周女士提供的购买车库收据,无法证明开发商出售的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
姜志清表示,虽然无法登记车库产权,但不影响周女士进行房产交易,买卖双方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可以自行签订车库的使用权转让合同。
此外,通州区五接镇袁三圩村的邵女士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自己离异后居无定所,想申请一块宅基地,却被告知不合要求。
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处长阎红介绍,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民的一项优惠待遇,原则上不重复审批。如果婚前享受了宅基地政策,离婚时分得房屋等财产,之后就不可再申请宅基地;离婚时没有分配到房屋等财产,根据法院裁定,可酌情再行申请。目前南通部分地区村庄规划正在修编中,暂停了农民建房审批。至于邵女士为何不符合条件,具体情况可向通州区国土部门耕地保护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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