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捕鱼场工作人员向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反映,3月1日至4月20日为捕鱼期,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外桃园与五门闸之间的长江边上,海事部门的船只停靠的地方占据了渔船放置捕鱼仪器的位置,导致渔船无法正常作业。
市公共服务中心将此移交给市海事局,相关部门回复称,3月9日,市海事局、南通开发区农工局开展渔船、渔网碍航捕捞作业联合执法。在长江#4危险品锚地和航道附近水域发现有船舶正在捕捞作业,但其捕捞行为违反“渔船捕鱼时,不得影响其他船舶航行,在航道上不得设置固定渔具”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此,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对部分渔民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在航道、锚地停泊及作业影响其他船舶航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碰撞、渔网渔具绞缠商船螺旋桨等次生事故,并提醒渔民在内河航行时,要谨慎驾驶,并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号灯号型显示等规定。
本报记者 张水兰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局 Copyright ? 2013 南通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办公室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邮编:226018 电话:0513-85215267 传真:0513-85215268 备案号:苏ICP备11026839号-1